關于本科課程成績錄入的說明
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的課程成績錄入工作已經開始,教務管理系統的成績錄入功能于1月5日開通,分兩個階段錄入,最終關閉時間為3月2日上午8時。現将成績錄入時段以及成績錄入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項予以說明。
一、成績錄入時間:
2015年1月5日-1月31日
2015年2月23日-3月2日
二、成績錄入相關說明
1.成績錄入工作必須由任課教師本人進行,或委托開課院系教務員錄入。不得将教務系統帳号交由其他人代為操作。
2.如果成績由任課教師本人錄入,在錄入成績之前,請務必仔細檢查、核對試卷評閱情況,在确認試卷評閱無誤後再行錄入、提交。成績錄入時,請務必注意對号錄入。一旦成績提交完成,學生即能看到自己的成績,如有成績錄入錯誤,教師則無法自行修改。任課教師提交成績後,須打印出紙質成績單并簽字,交開課院系教務員存檔。
3.如果成績需由開課院系教務員代為錄入教務管理系統,請任課教師将确保評閱、登記無誤的紙質成績單簽字後交教務員,教務員錄入完畢後予以存檔。
4.課程的成績構成針對同一門課必須一緻。教師針對每個選課學生,都必須根據其實際出勤率、作業及考試(考核)情況給予綜合評定,不及格的總評也必須如實填寫。如有缺項,缺少的部分則以零分計入總評。
5.教務管理系統中,課程成績必須全班統一提交。
6.成績在教務管理系統提交後,如果确實存在評閱或錄入錯誤情況,可以由任課教師提交更正成績申請,教務處受理成績更正申請的時間為開學兩周内。
《成績更正申請表》可在教務處主頁下載,任課教師按要求填寫表中相關内容,并附成績更正證明相關材料(試卷複印件、班級登分冊複印件、論文打印稿及郵件發送頁面截圖等)交教務處審核、更正,所有證明材料中的複印件均需由教務員依據原件核實後簽字。如因學生主觀原因(如遲交或漏交課程論文或作業等)造成的成績缺失或錯誤,其成績更正申請一律不予受理。
教務處
2015年1月6日
附:成績錄入格式:
1.平時、期中、期末各欄均不得空白;
2.如果沒有平時和期中成績,則平時和期中可以空着不填,隻需将期末成績填寫為和總評一緻即可,系統提交成績時會将空着的平時和期中自動填寫為0;
3.如果平時或期中成績僅有一項,則需要将無成績那項填為0;
4.如果學生未參加任何學習和考試,期末和總評填寫0分,備注“缺考”或“缺課”等。